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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0:00          来源: 舒城县人民法院     阅读数:19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

    现将《舒城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舒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3月7日


舒城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为主攻目标,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以80个贫困村为主阵地,以西南山区和沿湖库区为主战场,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推进力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精准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开展“32105” 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即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实施十大扶贫工程、五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全年脱贫2.2万人、6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对象精准

开展动态调整。严格对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坚持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规“三项原则”,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级核实公示、乡镇审查公示、县级审核公告的“两公示一公告”贫困识别程序,对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的贫困人口,以及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新增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到应扶尽扶。

实行动态管理。用问题倒逼精准,做到有举报就核查,有疑问就解答,有差错就纠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更加精准。建立返贫预警制度,制定完善巩固脱贫的后续计划和保障措施。

健全完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更新和完善扶贫信息系统信息,对贫困村做到“五有”,即有作战图、四项清单、驻村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室和完整的资料档案;对贫困户做到“四有”,即有扶贫手册、帮扶联系人、具体帮扶措施和脱贫后的脱贫光荣证。扶贫手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照片、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举措、帮扶联系人以及帮扶记录;填写脱贫攻坚明白手册规范、及时、详细,全面反映从识别到帮扶、脱贫的全过程。

二、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强化责任精准

层层签订减贫责任书。县与乡镇、县直包保单位分别签订减贫责任书和帮扶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不脱贫不脱钩。

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央提出的“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压实兑现责任。根据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承担的相应职责,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连带责任和各单位的帮扶责任,细化明晰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清单。按照《舒城县脱贫攻坚责任体系》(舒办发〔2016〕2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并严格兑现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的责任:县联系乡镇(开发区)领导必须做到“一到、一访、六查”,乡镇、开发区必须做到“两准、四落实”,包村单位必须做到“一帮、一扶、一结对”,包户干部必须做到“五看、四访、一举措”,村两委必须做到“七个一”,驻村扶贫工作队必须做到“三清、两有、一确保”。

    三、聚集各类资源,切实做到施策精准

    完善政策措施。根据脱贫需求,进一步完善“1+20+N” 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加快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按照“五个一批”的脱贫途径,细化各类扶持政策和措施。

因户因村施策。坚持以致贫原因为依据,以脱贫成效为标准,以稳定脱贫为目标,分类找准脱贫路径,精准落实各类扶贫资源和政策措施,实现精准施策,做到脱贫措施与致贫原因相对应、政策项目资金与脱贫措施相对接。

完善项目清单。完善到户扶贫项目清单和补助标准。清单内容涵盖产业发展、就业增收、教育扶贫、健康脱贫、安全住房保障等方面,使每个贫困户、每种致贫原因都有策可施、有策能施。

  四、坚持包保制度,切实做到帮扶精准

明确联系帮扶职责。帮扶贫困户干部职工,要针对致贫原因去扶、围绕脱贫目标去帮,高度重视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指导扶贫对象理清发展思路,选准脱贫路径,落实帮扶措施,取得脱贫实效。

    落实帮扶责任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帮扶联系人,不脱贫、不脱钩。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及时调整或召回不适合驻村帮扶的人员,真正把有能力、敢担当的优秀干部派驻到贫困村。

    形成村级扶贫帮扶工作合力。强化村“两委”的责任主体作用,严明村第一书记和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充分发挥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帮扶工作合力。加强村扶贫专干队伍建设,督促其认真履行联系沟通、资金补助发放和帮扶记录等职责。

创新社会帮扶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全县开展“万千百脱贫攻坚行动”(即万名干部职工结对、千名干部访查、百家企业联村),全县1.8万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119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人人访、户户查”,160家县内企业联系帮扶到80个贫困村。建立扶贫项目库,搭建扶贫项目需求平台,开展项目认领认捐,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贫困村、贫困户需求的有效对接。开展 “10.17”扶贫日活动,引导机关单位、部队武警、社会团体、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

五、瞄准脱贫对象,切实做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精准     

加大资金投入。县政府按照地方财政收入新增财力20%的比例安排预算。制订印发《舒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县财政政策统筹、资金聚合作用,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整合财政涉逐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加大金融扶贫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关于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舒城县小额信贷实施细则》。

精准安排扶贫项目。依据脱贫攻坚项目库,根据贫困村、贫困户需求,紧紧围绕村出列、人脱贫标准,创新扶贫项目安排机制,让贫困村、贫困户直接受益。到户扶贫项目和资金,实行户申请、村审核、乡镇审查、县审批制度,确保项目安排及时精准。精准使用各类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直接增收脱贫项目。创新扶贫资金拨付方式,优化拨付流程,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拨付及时。

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制定下发《舒城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拨付程序。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察以及稽查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开展惩治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六、加强督查考评,切实做到脱贫成效精准

明确计划减贫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算好明细账,并在系统中将减贫对象作好计划脱贫标注,使脱贫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对已经脱贫对象,继续稳定帮扶,以巩固减贫成效;对已落实的减贫任务对象,加大项目资金安排和帮扶力度,确保年初计划能够如期实现。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和标准,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

加大巡察督查力度。完善推进方法,比照重点项目调度的办法,实行月点评、季通报、年考核。严格按照《舒城县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和《舒城县脱贫攻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舒城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办法(试行)》、《舒城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巡察、督查、问责并实行“三个全覆盖”,即:对象全覆盖(全县所有单位和乡镇、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工作全覆盖(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问责全覆盖(组织领导不力、执行政策不严格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

强化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把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予评先评优,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调离。完善《舒城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根据乡镇、县直帮扶单位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所承担的不同职能、责任和任务,科学细化考核权值,精细考核工作内容,按考核综合分值,对前6名的乡镇(开发区)、前10名的县直帮扶单位,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做到服务能力精准

    完善基础资料。加强县、乡镇(开发区)、村三级脱贫攻坚软件资料建设,完善“一单一图一帐一册一系统”基础信息和资料,切实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存”。

    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各级干部脱贫攻坚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精准扶贫的能力和水平。举办1-2期乡镇(开发区)扶贫工作站、村扶贫专干专题业务培训班,不定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召开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现场会,力求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工作有较大突破。

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让脱贫政策家喻户晓、脱贫措施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特别是要强化贫困户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摆脱贫困正面典型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高度重视贫困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加强调查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提高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高度重视计生、社会管理和综治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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